非遗文化解码之浙江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朱三与刘二姐长篇叙事民歌”

《朱三与刘二姐》是江南一带历史悠久而又流播甚广的著名民间叙事长歌,主要流传在浙江富阳、余杭,扩布至湖州、长兴以及上海松江一带。尤其在富阳民间,扎根极深。富阳民众历来将唱民歌统称为“唱朱三”,又说“十唱朱三九不同”。


明崇祯年间通俗小说《欢喜冤家》就已提到当时有刘二姐山歌本。清光绪年间刊印的《朱三刘二姐》唱本流传至今。在口头文学范畴,该长歌口耳相传至今,仍活在民间。20世纪80年代民间文学普查,富阳发现会唱“朱三”的歌手37人,并采集到1300多行的长歌,被收入《中国歌谣集成•浙江卷》。


《朱三与刘二姐》是汉族罕见的民间叙事诗,情节曲折生动,讲述苏州货郎朱三与屠场老板之女刘二姐自由恋爱,私奔野合,遭受迫害,双双殉情的悲剧故事。歌词大量采用比兴手法,凄婉动听,结尾的构思充满浪漫主义色彩。该长诗相传是富阳民众的集体创作,产生在富阳民间造土纸的劳动场合,曲调节奏与造土纸的劳作非常合拍,在历史上又随着土纸的贩卖,扩布到了浙北、苏南的广大地域,终于成为江南著名的叙事民歌。有专家认为,明代的唱本能够留有传本的,至今仅有《雷峰塔》和《刘二姐》两种,此长歌的珍稀价值由此可见。


2007年,朱三与刘二姐长篇叙事民歌被列入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