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100MB16749557/2026-1010625349 | 文件编号 | |
| 发布机构 | 市文广旅游局 | 公开日期 | 2026-07-20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开展2026年度杭州市艺术系列美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7-20 10:58
信息来源:杭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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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宣传部,杭州文化广播电视集团,杭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各区、县(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民政和文化旅游体育局),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主管系列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文广旅人〔2026〕5号)、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杭州市2026年度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杭人社发〔2026〕41号)等,现就做好2026年杭州市美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市从事美术及相关专业的管理、研究、实践等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包括美术馆、纪念馆、书画院等美术机构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根据美术专业工作的不同类别,具体分为美术实践与理论类专业(包括美术创作、美术理论研究、美术评论)和美术馆管理类专业(包括美术管理规划、美术展览策划与实施、美术展览陈列设计与实施、美术藏品研究与利用、美术藏品保管与保护修复、公共教育、美术培训、美术编辑等专业工作)。
申报人员资历计算截止到2026年12月31日。
二、申报条件
(一)资格能力条件
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根据《浙江省美术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浙文旅人〔2021〕16号)执行(详见附件1)。
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价,按《浙江省美术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人社发〔2017〕6号)执行(详见附件2)。
(二)继续教育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情况,作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的必备条件,根据《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浙江省文化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细则》执行,申报人员需提交《继续教育学时登记情况表》(从省、市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系统、浙江文化干部网络学院下载)或其他相应的证明材料。申报人员需提供近5年继续教育情况,且每年度总学分应达到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行业公需和一般公需科目均不少于18学时。
三、申报程序和形式
2026年美术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实行网上申报,由杭州市艺术系列美术专业人员三级美术师评审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委托浙江省文联组织评审。申报人员和所在单位的登录账号与浙江政务服务网个人或法人登录账号相同,需自行注册。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进行个人申报,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作出承诺。申报前需在系统上完善个人业绩档案。申报受理点选择所在区、县(市)文旅部门,市属单位选择市级主管部门,我市新文艺组织和新文艺群体可选择杭州市文艺两新发展促进会职称申报受理点“杭州市文艺两新职称受理点”进行申报。待申报信息审核通过后,请及时通过系统缴纳评审费用,并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副高级推荐一式四份、中级一式三份),经用人单位盖章后,提交至主管部门。同时附上任现职以来业绩材料复印件1份,包括:获奖证书;论文、论著(论文需复印发表该论文的报纸的版面或期刊的封面、目录,论著需复印封面、目录、版本记录页及本人所著部分);主持的课题证明材料以及其它证明能力或业绩的有关材料。申报美术实践类的,请一并提供个人作品集或作品高清图片。如以标志性成果直接申报副高职称的,应提供近5年取得的相关业绩。
(二)单位审核。用人单位登录省平台,负责对申报人员业绩档案信息和职称申报信息进行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将申报人员基本情况和业绩材料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主管部门、人社部门、评委会审核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地文化广电和旅游部门、人力社保部门和评审委员会登录职称管理服务平台,根据权限进行材料接收、审核和推荐工作。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的账号与浙江政务服务网个人、法人登录账号相同,自行注册。个人申报和单位审核相关操作前,可在职称管理服务平台“帮助中心”搜索观看操作视频。
四、时间安排
省文联2026年美术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工作初步安排在2026年10月15日前进行。
其中:中级个人申报受理时间自即日起至8月10日止,所在单位审核截止时间为8月23日;副高级个人申报受理时间自即日起至8月21日止,所在单位审核截止时间为9月3日。申报人员应在受理截止时间前完成申报工作。
五、其他事项
(一)关于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应做到齐全、真实、准确、规范,并按要求及时以扫描件或照片形式上传平台。申报材料所需表格可在省平台申报页面上下载(详见附件3)。
(二)关于评聘结合。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所在单位应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有相应空缺岗位,否则不得申报。事业单位应根据核定岗位结构比例内的空缺岗位数和工作需要,公布年度拟聘岗位数及岗位任职条件。申报人员根据评价标准和具体岗位任职条件,向单位申报竞聘,并作出竞聘履职承诺。事业单位要结合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情况和业绩条件,组织竞聘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和履职承诺,经集体研究,由单位择优推荐参加申报评价,并在浙江省事业单位人事工资管理服务系统完成“职称计划申报”程序。各单位要严格实行评聘结合,及时按规定聘用职称评审通过人员。
(三)关于量化评分。美术专业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工作,包含“量化赋分”环节,申报人员需按《量化赋分表》(详见附件4、5)自评打分。自评分达到70分以上可破格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1998年前就读大专并取得大专学历,且量化赋分达到60分的,可破格学历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需如实客观填报自评分,提交相关佐证材料以及2名本专业正高级专家举荐材料。
联系人:陈方方
联系电话:0571—85257578
联系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解放东路18号A座708室市文广旅游局艺术处
附件:1.浙江省艺术系列美术专业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2.浙江省艺术系列美术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3.申报材料要求
4.浙江省美术专业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量化赋分表(美术实践类)
5.浙江省美术专业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量化赋分表(美术馆管理类)
杭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6年7月20日
1.浙江省艺术系列美术专业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docx
2.浙江省艺术系列美术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