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91165/2024-00138 |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 杭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公开日期 | 2024-07-1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开展2024年度杭州市广播电视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及高级职称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19 09:40 信息来源:杭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点击量:
杭州市广播电视监测中心,杭州文广集团,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各区(县、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广播电视台、华数数字电视有限公司:
根据省市有关职称制度管理改革等文件规定以及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主管系列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文广旅职改〔2024〕15号)、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杭州市2024年度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杭人社发〔2024〕56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4年度杭州市广播电视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及高级职称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根据省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有关要求开展评审相关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评审材料推荐、申报、受理、审核、报送、证件办理以及归档等相关工作。
(一)各单位在推荐上报评审对象时,要坚持以德为先,以用为本,建立健全体现政治品德、职业道德、专业能力、技术水平、学术影响力、创新成效、决策咨询、人才培养、公共服务等多维度的推荐标准。
1.坚持把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放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首位,对学术造假等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
2.以专业水平、能力贡献、岗位履职绩效为重点,注重将专业技术成果和业绩等取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作为评价的重要内容。
3.高度关注长期坚守在基层一线、西部山区和民营经济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海归英才、高技能人才和新职业新业态等领域的新型专业技术人才以及城西科创大走廊区域的专业技术人才。
4.将“参与慈善公益事业”纳入评审推荐标准,进一步激发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慈善公益事业的积极性。
5.将“乡村振兴工作实绩”纳入评审推荐标准,对乡村振兴优秀人才同等条件下给予倾斜。
6.围绕我市大力实施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和有关产业链链长制、五大产业生态圈建设工作要求,对数字经济领域专业人才和新材料科研人员等予以重点支持。
7.对服务保障第19届亚运会和第4届亚残运会的专业技术业绩和成果等要予以重点关注。
(二)2024年度广播电视工程系列职称申报评审继续使用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028/client/index.jsp,以下简称“省平台”)。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应首先在省平台上完善个人信息,各用人单位要督促专业技术人员及时登记和更新个人业绩档案(严禁上传涉密材料),各级主管部门、各受理点要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确保信息无误。
(三)严格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20〕47号)的有关规定开展评审工作。推荐申报材料应真实有效、准确规范,个人要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做出承诺,因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等产生的不利影响,由申报个人和推荐单位负责。材料需一次性提交齐全,原则上不接受补充材料。推荐单位要强化程序管理,对是否真正从事广播电视工作做好把关,并对核实过的材料签署“核对无误”字样,由核验人签名,注明验证时间,加盖单位公章。申报人的基本信息和业绩材料应在所在单位公示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四)全面落实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相结合的制度,纳入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申报对象,所在单位须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推荐。
(五)扩大信息发布渠道。广电工程技术人员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将通过杭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单位官网发布年度职称申报通知,各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应注重运用单位官网等形式进行相关通知的发布宣传,便于专业技术人员查阅知晓。
(六)做好评审表归档。广电工程技术人员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将按规定存档一份评审表,各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按规定将评审表存入申报人个人人事档案。
二、申报对象
全市从事广播电视工程等工程技术专业的人员可申报广播电视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广播电视工程包括:广播中心工程、电视中心工程、广播电视覆盖工程。
广播中心工程:广播节目制作、播控技术系统的值机运行、维护测试、工艺流程设计、工艺系统设计、设备配置、设备安装、工程建设,或广播节目制作、播控技术系统和设备的研究、设计、开发、生产以及与其关联的软科学研究等技术工作。
电视中心工程:电视节目制作、播出技术系统的值机运行、维护测试、工艺流程设计、工艺系统设计、设备配置、设备安装、工程建设,或电视节目制作、播出技术系统和设备的研究、设计、开发、生产以及与其关联的软科学研究等技术工作。
广播电视覆盖工程:广播电视发送、广播电视天线与电波、广播电视节目传送、广播电视接收、监测、有线广播、有线电视等系统设备的运行、维护、研究、设计、开发及有关技术设备的配置、安装、调试、质量检测、工程建设等以及与其相关联的软科学研究等技术工作。
三、申报条件
(一)正常申报广播电视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常规情况下,需具有大专或本科学位,任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且有具体相关工作经历;或具有硕士学位,任助理工程师2年以上,且有具体相关工作经历;或具有博士学位,且有具体相关工作经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直接申报广播电视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大专以上毕业人员。对在企业一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并已成为单位业务骨干的专业技术人员,如果符合下列条件,对助理级职称不作要求:
(1)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7年以上;
(2)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第二学士学位后(以《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注明的学历为准),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4)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2年以上。
从企业调入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如果在企业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的年限,或者与现聘任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限累计符合上述条件的,可参照执行。
2、高技能人员。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人社部发〔2020〕96号)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77号)有关规定,获得相关职业(工种)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可申报中级职称(适用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教师等职称系列)评审,对助理级职称和学历不做要求。各评委会原则上应对技能人才进行单独分组、单独评审。
世界技能大赛优胜奖获得者、省技术能手、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浙江工匠、省“百千万”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中入选的“拔尖技能人才”(以上认定以证书或文件为准),可直接申报中级职称,对助理级职称和学历不作要求。
(二)正常申报广播电视工程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常规情况下,需具有本科或硕士学位,任中级工程师5年以上,且有具体相关工作经历;或具有博士学位,任中级工程师2年以上,且有具体相关工作经历。
(三)正常申报广播电视工程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常规情况下,需具有本科、硕士或博士学位,任高级工程师5年以上,且有具体相关工作经历。
四、继续教育
(一)中级职称申报要求:一般公需科目、行业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2022年以来合计取得90学分即可申报。继续教育学分以杭州市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新干线系统(https://learning.hzrs.hangzhou.gov.cn/)登记的学分为准,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
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根据《杭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制管理办法》,自2025年起,每年累计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分,行业公需和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学分。
(二)高级职称申报要求:申报人员需提交《继续教育学时登记情况表》(从省、市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系统、浙江文化干部网络学院下载)或其他相应的证明材料。各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供近5年继续教育情况,且每年度应达到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和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学时。申请副高级职称须有任现职以来发表的2篇及以上论文;申请正高级职称须有任现职以来发表的3篇及以上论文。
五、申报方式
(一)中级职称申报无需报送纸质材料,通过“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在线填报。
(二)高级职称申报除在管理服务平台在线填报外,需同时上报以下纸质材料:
1、《评审对象花名册》(附电子版)、《委托书》各1份,须经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2、《专业资格情况评审表》:省平台网上审核通过后导出带有水印的,一式三份。
3、《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统一用A3复印纸双面一张打印,所有内容填写在规定的页面范围内,不得增页、附页。申报副高人员须在表内标明1篇专业论文或论著代表作(必须是独著)。正高一式40份,副高一式30份。
4、任现职以来专业工作总结:3000-5000字,重点说明本人任现职以来的工作业绩和学术水平。统一用A3复印纸双面打印,第一页须标明申报对象所在单位和姓名,并经所在单位审核,注明是否属实并加盖公章。正高一式40份,副高一式30份。
5、任现职以来专业获奖证书和专业论文、论著:
(1)提供任现职以来的市一等奖及以上的专业获奖证书(任现职以前和市二等奖及以下的获奖作品不需提供)。提交的专业奖项中,集体创作的获奖作品需经相关部门认定,否则一律不予采用。
(2)论文需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论文需复印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文章全文;论著需复印封面、版权页、目录、内容提要。“用稿通知”不得作为论文提交。
复印件1套,需附目录清单,可装订成册。
6、事业编制人员须上传并打印《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六、其他事项
(一)中级职称评审个人网上申报时间段:7月22日至8月5日。网上审核申报时间段:8月6日至8月16日。
(二)高级职称个人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30日,所在单位审核截止时间10月17日,中评委材料收集截止时间为11月1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评审费通过省平台缴纳支付。
(四)申报人员需要寄报的纸质或电子材料清单和相关模板请在职称管理服务平台“通知公告”栏评审通知附件下载或登录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官网(http://ct.zj.gov.cn/)“政务公开”—“重要公告”栏下载。
(五)请各单位于7月17日前上报一名职称评审工作联络员(姓名、电话、工作岗位)至杭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科教处徐婷,13588847926(浙政钉)。
联系人:徐婷、程婧,联系电话:0571-85257571、0571-85257956
高级职称中评委材料寄送地址:杭州市上城区钱江新城市民中心A座709杭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科教处,徐婷,13588847926
杭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