帆船

帆船運動起源於荷蘭。 在雅典1896年第1屆奧運會上帆船被列為正式競賽項目,但由於天氣惡劣,比賽未能舉行。 在巴黎1900年第2屆奧運會上,帆船進行了7個級別的比賽。 除聖路易斯1904年第3屆奧運會沒有帆船比賽,以後歷屆奧運會都有帆船項目。 自洛杉磯1984年第23屆奧運會起,帆船比賽由男女混合項目改為男女項目分設。 2000年起設立了男女混合賽事。 由於帆船級別眾多,因此奧運帆船比賽的項目經常出現變更。


風帆是介於帆船和衝浪之間的新興水上運動,風帆是最簡單的一種小帆船。 自1970年在美國正式問世以來,便以驚人的速度風靡於世界。 帆板作為帆船的新級別,成為洛杉磯1984年第23屆奧運會正式比賽項目。 帆船比賽在曼谷1978年第8屆亞運會上成為正式比賽項目。 風帆作為帆船的分項在新德里1982年第9屆亞運會上成為正式比賽項目。 帆船帆板比賽要求在開闊的海面上進行,距離海岸應有0.5~2公里。 由於風向、風速、氣象、水文等條件的不斷變化,競賽場地會做調整,在規定的區域進行佈設。 奧運帆船帆板比賽採用奧林匹克梯形航線。 在按照規定的比賽航程繞過了所有規定的標誌並觸及終點線時,該船即為結束比賽。 帆船帆板比賽依照國際帆船帆板單一運動組織認定的帆艇種類和型號進行分項比賽。 每個單項進行多個輪次比賽。 每輪第一名得1分,第二名得2分,第三名得3分,以此類推。 每輪成績最好的10艘船進入下一輪的決賽。 每條帆船在每一輪比賽中的名次得分相加,總得分最少者獲勝。 有時因天氣情況,可減少輪次。

杭州亞運會帆船計畫預計共產生14面金牌。


資料來源:2022年第19屆亞運會組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