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球

手球起源於丹麥,是一種以手持球,運用各種攻防戰術進行對抗的集體運動項目。 手球比賽最初為每隊11名運動員,1965年改為每隊7名運動員。 男、女手球分別於慕尼黑1972年第20屆奧運及1976年蒙特婁第21屆奧運被列為比賽項目。 自新德里1982年第9屆亞運會以來,歷屆亞運會均有設置手球比賽。 手球比賽場地為長40公尺、寬20公尺的長方形。 比賽時,每隊上場球員為7名,其中1名為守門員。 比賽時間分為上、下半時,各為30分鐘,中間休息時間通常為10分鐘。 手球比賽以全場射進對方球門多者為勝。 若在正常比賽時間結束後雙方打成平手,又必須決出勝負時,則在休息5分鐘後進行決勝期比賽。 如第2個決勝期後仍為平手,應依競賽規程決勝方,通常以7公尺球決勝負。 7公尺球類似足球的點球。 罰球隊伍員站在7公尺線上,在裁判鳴哨後3秒鐘內,做出各種虛假動作來迷惑守門員,以確定射門方式。


杭州亞運手球計畫預計共產生2面金牌。


資料來源:2022年第19屆亞運會組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