攤簧產生於清代乾隆年間,至今已有二百餘年的歷史。它主要流傳於杭州及周邊的紹興、嘉興、湖州等地。 流傳於杭州的名為“杭州攤簧”,簡稱“杭攤”,又稱“安康”; 而流傳於紹興的則名為“紹興攤簧”,又名“紹興鸚哥戲”。
攤簧表演時分行當說唱,往往以五人為一班,自奏自唱,生拉胡琴,旦彈琵琶,淨彈三弦,末擊鼓,醜打板。也有7至11人為一班的,隨著演唱人員的增多,可在班中加入箏、笙、簫、笛、揚琴等樂器。攤簧演唱前先以《四合如意》、《二六》、《行街》等合奏曲靜場,稱為“和音”。正式演唱時先唱開篇,後唱正書。 攤簧唱詞句式整齊,文辭典雅,講究聲韻格律。其唱腔包括基本調、曲牌和民間小曲三類,基本調是“杭攤”主要演唱的曲調,有男女宮之分,所使用的板式包括平板、快板、流水板等; 曲牌主要有《點絳唇》、《端正好》、《風入松》、《急三搶》等; 民間小曲則有《四喜調》、《采茶調》、《楊柳青》、《遊魂調》等。攤簧中無打擊樂器,伴奏樂器主要是鼓、板和絃樂器。
攤簧的傳統曲目共有120折(段),分“前攤”與“後攤”兩類。“前攤”的人物念白除丑角外均用中州韻,唱詞以七言的上下句式為主,“落調”不用一上一下的“鳳點頭”。其曲目多系從昆曲移植而來,如《白兔記》之《產子》、《送子》、《出獵》、《回獵》等,曲詞較原昆曲詞句更為通俗,但仍是比較文雅的書面語。 詞句講究“二五”、“四三”的平仄格律,除兩句唱詞的末字要求上仄下平外,還要求“一三五不論,二四六分明”。“前攤”在唱法上講究“使嘴勁,准四聲,吐字真,拖腔輕,語調准,重感情”,氣息運用上則講究“透、偷、煞、吹、關、收”等。相比之下,“後攤”顯得較為市井化,其曲目均屬單本生活故事,如《賣草囤》、《蕩湖船》、《磨房串戲》、《草庵相會》、《瞎子捉奸》等,唱詞用方言演唱,基本調七言上下句仍為“二五”、“四三”句式。丑角演唱《快板》、《流水板》時則常用“起、疊、落”式的唱詞。與“前攤”不同,“後攤”念道白時採用的是生活化的杭州、紹興等地方言。
在流傳過程中,攤簧音樂為杭劇、紹劇所吸收,其曲牌及基本唱腔有些至今仍在傳承,顯示出很高的藝術文化研究價值。
2008年,攤簧(杭州攤簧)被列入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