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唐記》作於劉道真擔任錢唐縣縣令之時,囙此成書時間在南朝宋元嘉十三年(436)前後,其史料價值極高。 唐宋以來的古籍在記述杭州古史時,常引用其記錄。
最早引用《錢唐記》內容的古籍是北魏學者酈道元的《水經注》。 酈道元(約470—527),字善長,範陽涿縣(今河北涿州市)人。 北魏大臣、著名地理學家。 約正光三年(522)撰成《水經注》一書。 (詳見《魏書》卷八九和《北史》卷二七《酈道元傳》,生卒年有不同,即446或472—527)
《水經注》卷四十《漸江注》引《錢唐記》有兩段話:
1.防海大塘:在縣東一裏許。 郡議曹華信乃議立此塘,以防海水。 始開募,有能致一斛土石者,即與錢一千。 旬月之間,來者雲集。 塘未成而不復取。 於是,載土石者皆弃而去。 塘以之成,故改名錢塘焉。
2.詔息湖:浙江北合詔息湖,湖本名阼湖,因秦始皇帝巡狩所憩,故有詔息之名也。
這是最早引錄《錢唐記》的兩段文字,也是該書撰寫完成約100年左右、從南方傳入北方地區、在當時廣泛流傳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