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91165/2022-00197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市文广旅游局 公开日期 2022-08-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开展2022年度杭州市艺术系列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01 16:20 信息来源:市文广旅游局 点击量:

杭州文化广播电视集团,杭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各区、县(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社发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艺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的通知》(浙文旅人〔2022〕15号)和杭州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做好杭州市2022年度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杭人社发〔2022〕4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2年度杭州市艺术系列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根据省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要求和《关于做好杭州市2022年度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开展评审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评审材料推荐、审核、报送工作。各单位在推荐上报评审对象时,要坚持把品德放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首位,对学术造假等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坚持以用为本,以专业水平、能力贡献、岗位履职绩效为重点,注重将专业技术成果和业绩等取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作为评价的重要内容;要将“参与慈善公益事业”纳入推荐标准,进一步激发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慈善公益事业的积极性。

(二)2022年度艺术系列中级职称申报评审继续使用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028/client/index.jsp,以下简称“省平台”)。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应先在省平台上完善个人信息,各用人单位、各级主管部门、各受理点要认真审核,确保信息无误。评审中涉及到的社保缴纳证明、学历、照片、论文等信息可在省平台自动提取,实现数据共享。各相关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要将业绩档案维护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每年登录并及时维护有关信息。专业技术人员业绩档案库建设情况将列入全省人社系统绩效考核。

(三)严格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20〕47号)的有关规定开展评审工作。推荐申报材料应真实有效、准确规范,个人要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做出承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各受理点要严把审核关。一般情况下,不得越级申报和“学历、任职年限双破格”申报。

(四)全面落实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相结合的制度,纳入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申报对象,所在单位须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推荐。同时,严格按照明确的评聘程序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且与年度职称初定工作统筹开展。

二、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符合《关于印发<浙江省艺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的通知》(浙文旅人〔2022〕15号)规定的全市从事艺术专业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含新文艺组织从业人员、新文艺群体和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专职从业人员)可申报艺术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即:从事演员、演奏员、编剧、导演(编导)、指挥、作曲、作词、摄影(摄像)、舞台美术设计、艺术创意设计、动漫游戏设计、演出监督、舞台技术、录音、剪辑等艺术专业的人员。其他专业人员不予受理。

(二)直接申报

1.大专以上毕业人员。对在企业一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并已成为单位业务骨干的专业技术人员,如果符合下列条件,对助理级职称不作要求:

(1)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7年以上;

(2)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第二学士学位后(以《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注明的学历为准),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4)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2年以上。

从企业调入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如果在企业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的年限,或者与现聘任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限累计符合上述条件的,可参照执行。

2.高技能人员。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人社部发〔2020〕96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9〕31号),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申报中级职称评审时,对助理级职称和学历不作要求。

(三)其他条件

1.继续教育。一般公需科目、行业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2019年以来合计取得45学分即可申报,以杭州市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新干线系统(https://learning.hzrs.hangzhou.gov.cn/)登记及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文化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细则>的通知》(浙文人[2018]19号)规定的登记学分为准。

2. 技工院校毕业人员。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中级职称。

3.港澳台和外籍人员。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符合相关职称系列申报评审条件的,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其在港澳台等地区参与的项目、取得的成果等同等视为专业工作业绩,以及从事技术工作的年限同等视为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对首次评聘的高层次人才,可根据其学历、资历及业绩直接申报相应职称。

4.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5.学历和专业。申报人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原则上须一致或相近,否则视为不具备规定学历,但已取得所从事专业国家注册类资格证书的除外。不一致或不相近的可通过连续一年以上本专业脱产继续教育学习,取得相应的证书或证明后,将其最高学历(学位)认定为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申报人有多个学历(学位)的,如有与申报专业一致或相近的学历(学位),可按其最高学历(学位)认定为本专业或相近专业。

6.专业工作年限。计算到2022年12月31日。

三、申报原则

申报评审原则上按人事隶属关系(社保、人事档案、劳动关系三者一致)进行申报,对于社保、人事档案、劳动关系三者不全在我省的专业技术人才,各受理点可以受理,评审结果在浙江省范围内有效。人事隶属关系在我省,但三者不全在一个地市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时,原则上由社保参保地单位申报。

全市新文艺组织从业人员、新文艺群体根据属地原则经各区县(市)审核后,通过杭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受理点复核申报报送。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山区 26 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有关要求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2022年艺术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对淳安县(属省确定的山区 26 县)的申报对象实行单列评审,同等条件下给予适当倾斜。

四、申报程序和报送材料

8月5日前开通省平台网上申报通道,各受理点网上审核通过人员线下报送纸质《中级职称评审表》(导出带有“浙江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平台”水印的评审表)一式三份(A4纸正反面打印),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受理点审核盖章后报送至杭州市文广旅游局艺术处。申报材料原则上只需网上上传清晰、完整、真实、有效的电子文档。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8月22日,纸质表格受理截止时间为9月25日,逾期将不再受理。

中级评审费通过省平台缴纳支付。

五、其他工作要求

1.扩大信息发布渠道。艺术专业中评委办公室将通过市文广旅游局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发布年度职称申报通知,各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应注重运用单位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形式进行相关通知的发布宣传,便于专业技术人员查阅。

2.做好评审表归档。艺术专业中评委办公室将按规定存档一份评审表,各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同时按规定将评审表分别存入申报人个人人事档案及单位文书档案。

3.推荐艺术专业高级职称。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管理工作的意见》(浙人社发〔2014〕113号)规定,推荐艺术高级职称的申报条件审核由艺术中评委办公室具体负责承担,拟待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申报计划后,根据要求进行申报及报送材料。

联系人:杭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艺术处 陈方方;

联系地址:杭州市江干区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A座708室(邮编:310026);

联系电话:手机、浙政钉同号,13588079119。


附件1.《关于印发<浙江省艺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的通知》

         2.2022年度杭州市艺术系列专业职称评审工作安排


杭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2年7月27日

关于开展2022年度杭州市艺术系列专业职称评审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