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91165/2021-00068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市文广旅游局 公开日期 2021-03-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举办杭州市第26届“三江”歌手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31 09:22 信息来源:市文广旅游局 点击量:

各区(县、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社会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为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百年诞辰,讴歌新中国成立以来所取得的巨大成就,更好地展现我市群众文化风采和新时代精神风貌,经研究,决定举办杭州市第26届“三江”歌手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杭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淳安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杭州市文化馆(杭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淳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协办单位:各区(县、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社发局)

执行承办:杭州市文化馆

淳安县文化馆

各区(县、市)文化馆

二、赛事安排

本届大赛分六个阶段:筹备、报名、海选(初赛)、复赛(区、县、市决赛)、总决赛、优秀获奖歌手展演暨颁奖晚会。

报名: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市、区(县、市)两级利用多种方式同时面向社会发布报名信息,并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活动筹备工作。

初赛、复赛:由各区(县、市)组织实施,各地务必于6月上旬完成复赛选拔,并于6月20日前上报参加杭州市总决赛名单。

总决赛:6月27日-6月30日举行总决赛。总决赛分为青年组(美声、民族唱法)半决赛、决赛2场;青年组(流行、组合唱法)半决赛、决赛2场;中老年组半决赛、决赛2场;创作歌曲决赛1场;优秀获奖歌手展演暨颁奖晚会。

三、赛事地点

初赛、复赛均由各区(县、市)自行组织举办;总决赛及颁奖晚会由杭州市局在淳安县组织举行。

四、参赛对象

本届大赛设青年组(18~39岁)、中年组(40—59岁)、老年组(60以上)。

凡在杭州学习、工作、生活的热爱歌唱艺术的业余声乐爱好者,均可报名参赛(注:历届“三江”歌手大赛中一等奖/金奖获得者、各专业文艺院团声乐演员及外省市专业音乐院校在校生谢绝参赛,原籍杭州地区学生可以参赛。违规参赛者经举报核实即取消资格,组队单位相应失去评选组织奖资格)。

总决赛参赛选手经各区(县、市)选拔,并组队选送青年组:美声、民族、流行、组合(人数不超8人)各1名,中年组和老年组:不分唱法,共3名,总计7个节目,上报组委会。

五、参赛形式

独唱参赛选手需自选歌曲2首,要求半决赛、决赛不得重复,其中1首必须是歌唱党、歌唱祖国的歌曲,参赛顺序由歌手本人抽签决定,演唱形式不限。组合参赛歌曲数量不做要求。本届大赛增设创作歌曲专场,要求各参赛队伍均需同时选送1至2首原创歌曲(凡未在省级及以上比赛中获奖的作品均可参赛)。

六、评审

大赛成立组委会,并制定评审规则,由大赛组委会聘请业内专家组成评审组,对参赛歌手进行现场打分,根据得分评出本届大赛各奖项。  

七、奖项设置

大赛将设青年组(美声、民族、通俗及组合)金奖各2名、银奖各4名、铜奖各若干名;中年组不分唱法金奖4名、银奖若干名、铜奖若干名;老年组不分唱法金奖2名、银奖若干名、铜奖若干名;歌曲创作奖设金奖6名、银奖8名、铜奖若干名。

大赛将设优秀组织奖、组织奖若干。评奖办法依据各地宣传发动情况、举办赛事场次、参与活动人数(以上须提供详实的台账和图片资料),以及总决赛的成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各参赛队伍辅导老师设优秀辅导奖、辅导奖若干。

八、其它事项

1、杭州市文化馆(杭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实施、统筹协调、方案制定、节目和展示物品审核等工作。

2、各区(县、市)负责海选(初赛)、复赛(区、县、市决赛)的场地、布展,以及选手推荐参赛等工作。

3、“三江”歌手大赛品牌及相应的知识产权等归杭州市文化馆(杭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所有。本届赛事总冠名权及相应赞助由双方协商解决。

4、联系方式:杭州市文化馆 张炜 85334496,13516824849

报送地址:杭州市下城区朝晖三区2号   

电子邮箱:709143368@qq.com                 

附件:杭州市第26届“三江”歌手大赛总决赛歌手报名表

杭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1年3月30日    

杭州市第26届“三江”歌手大赛总决赛歌手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