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文旅行业抓好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10-15 16:52 来源: 市文广旅游局 点击率:

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文物遗产局、钱塘新区管委会社发局,各区、县(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各文旅行业协会:

根据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办法》(简称《办法》)和杭州市塑料污染治理督促检查行动部署视频会议精神,现就抓好塑料污染治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市)文旅行业主管部门认真学习中央及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系列工作要求,协调属地相关职能部门,指导属地文化旅游协会主动抓好塑料污染治理工作,重点将一次性塑料制品管控要求纳入A级景区、星级饭店、等级民宿、平安娱乐场所、星级网吧的评定及评优评先标准。对被有关单位重大处罚的或被媒体曝光的,不纳入杭州市年度优质旅游计划评比对象。取消星级等级资格。及时总结、推广塑料污染治理的经验做法,有效带动本行业塑料污染治理工作。

二、市旅行社行业协会、市饭店行业协会、市民宿行业协会和市旅游协会景区分会,组织星级饭店、等级民宿、A级景区在日常的经营管理中落实《办法》相关措施;星级饭店、等级民宿不主动向客人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六小件),四星级及以上饭店今年年底前实现不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消费用品,全市星级饭店在重要场所设置环保提示,引导消费者绿色消费;景区景点的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同时引导公众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落实垃圾分类,抵制过度包装,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各级文化执法部门对日常监管中发现有关塑料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的,应当及时将相关线索移交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

四、各区、县(市)文旅行业主管部门及其直属单位要高度重视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建立健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带头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的管理,严格落实中央及省、市相关工作要求。


附件: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办法》



杭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0年10月15日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