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91165/2019-01698 文件编号 杭文广新函〔2018〕8号
发布机构 市文广旅游局 公开日期 2019-11-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报送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总结的函

发布时间:2019-11-22 13:57 信息来源: 点击量:

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我局对今年一年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了回顾分析,现报送《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总结》,请审阅。

  

  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8年11月30日

  

  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总结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精神的开局之年。一年来我局工作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的要求为目标;切实遵循“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得为”公权力行使的基本原则;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形成具有杭州文广新特色的法治文化。

  一、立足当前,谋划长远。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局党委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以提高文化工作者、文化产品经营者的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为基础要务。在广泛讨论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局党委集体讨论后发布了《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和宣传教育计划》《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建设法治政府任务措施分工方案(2018~2019年)》《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常态化评估方案(试行)》,党政联合发布了《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关于规范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与市财政局联合发布了《杭州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等系列管方向、管长远的制度性文件,将杭州市文广新系统依法治国工作纳入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二、首抓学习,提高能力。

  认真落实中办国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一)继续加强公职人员的普法学习。一年来开展了一系列学宪学法活动:组织观看了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振民教授《宪法实施与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专题讲座,在全体党员干部春训中专门安排学员参观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学宪学法讲座进杭州图书馆、杭州艺校,铺开青少年学宪、学法进校园等专题活动;积极参加全国宪法学习电视电话会议、普法骨干培训;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誓本)人手一册,引导全体干部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另外,还组织观看了中国人民大学研究员王兆雷的《法治建设的几点理性思考》、崔建远教授《合同法及其运用》的讲座录像;特邀北京大学李国新教授来杭作《公共图书馆法与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解读》专题讲座;组织全体干部完成学法用法考试和新入职人员的执法资格考试训练,截止到10月底,我局90名公务员有81名取得了浙江省行政执法证件,占比为90%,我局9名市管干部中有6名取得执法证件。

  (二)组织专职执法岗位执法人员培训。根据年度培训计划,除了参加国家部委、省级业务部门举办的6次执法培训外,市局举办了全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案审员、第一期全员培训、岗位技术能手培训等共计4次。1.案审员培训从“员工搭伙做饭就是无证办食堂”案例讨论入手,思考“公权力介入边界”问题;从乞丐沿街卖歌乞讨、自动售货机贩卖玩具等行为是否应纳入营业性演出、娱乐场所法律规范之列,思考合法合理适用法律问题;以最高院行政裁定书(〔2017〕最高法行申7093号)《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中几个重要的程序问题》,结合杭州真实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例,思考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边界。2.举办了两期全员培训。第一期培训主要针对我市文化市场监管重点和执法办案存在的突出问题展开,通过以案讲法、经验介绍、实地参观等方式,创新学习培训方式。例如网络文化案件存在找证据难、找当事人难、固定证据难等现象,由执法人员通过自身办案,以案说法,供他人学习借鉴;第二期围绕文化领域层出不穷的新问题,学习探讨对适用法律的理解、解释和实践的基本方法。3.2月28日至3月2日,结合八部委《关于严格规范网络游戏市场管理的意见》,进行网络游戏以案施训暨集中排查实践培训活动。4.为确实发挥信用在事中事后联合惩戒的作用,同时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权利,规范信用信息的操作程序,结合今年实施的《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组织了一次双随机系统管理员信用分级分类管理系统使用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一库一网一平台”的文化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构成和信用分类管理系统信用信息、重点监管、预警警示、监管措施、统计分析等模块的使用操作。5.与市总工会一起开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是我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活动成果的一次集中展示。竞赛内容包括网络案件办理、文书制作及案卷归档、执法案件纠错、业务知识笔试等,旨在全面提高文化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夯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基础。江干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获得团体第一名。6.结合行政审批“最多跑一次”改革,3次组织市县两级审批窗口工作人员业务知识技能培训,助推“最多跑一次”改革在法治的轨道上向纵深推进,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改革的红利。

  (三)开展文化市场各类经营主体负责人和文化类民办非企业负责人的普法教育学习。主要包括:对从事网络表演经营活动的相关15家市场主体负责人进行了培训,学习《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着重强调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占领网络阵地,严格落实市场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网络安全应急预案,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加强网站安全人员及审核人员管理培训和教育工作,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和政治敏感性。市局分别联合西湖区和江干区文广新局、辖区消防大队、治安大队召集娱乐场所、网吧、印刷企业负责人代表座谈学习,围绕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倾听企业心声,剖析存在的安全问题,研讨破解对策,会后进行了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应急演练。“五进”之版权宣传进园区活动暨杭州市游戏动漫企业版权保护培训会在东部软件园创新大厦智云社举行。杭州贝乐文化、西泠印社集团公司等38家企业参加了此次活动,活动主要解读了动漫游戏行业版权保护政策、讲解如何做好动漫游戏原创的著作权保护价值体现和动漫游戏著作权维权之有效途径等内容。为强化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负责人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净化互联网视听节目内容,提升优秀文化的传播力和影响力,举办了一期互联网视听服务负责人法律知识培训班,全市18家互联网视听服务单位负责人和相关县区文广新局的分管领导参加了培训。培训主要内容主要围绕《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广电总局《关于调整<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业务分类目录(试行)>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视听节目传播秩序的通知》等法律、政策文件。七一前夕,联合司法局等9家单位举办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廉值千金心向党”剪纸艺术展。该剪纸艺术展共征集到来自全国18个省的剪纸作品298幅,这些作品寓意深远、内容丰富、构思巧妙、形象生动、发人深省,用剪纸艺术的独特魅力展现了“崇法尚廉”主题廉政文化,为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注入了传统文化营养。

  通过系列活动开展,“学宪守法、与法同行”逐步融入公职人员的日常行为里,力争带头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将宪法法律精神体现到工作生活中,从而更好地落实依宪执政、依法行政。年中还对“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了中期回顾分析,总结经验,完善措施报告市普法教育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健全机制,依法决策。

  去年年底和今年初,我局又相继制定了《重大行政决策实施细则》《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案》《建设法治政府任务措施分工方案(2018~2019年)》《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常态化评估方案(试行)》《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关于规范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与市财政局联合发布了《杭州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等系列管方向、管长远的制度性文件。今年的重点就是落实这些新制度并持之以恒,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明确为基本决策步骤,力争做到行政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定和行政合同的审核清理,未经合法性审核或经审核不合法的,不得提交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对规范性文件,我局一直坚持严控发文数量,不重复发文,不为发文而发文;对内容相近、能归并的尽量归并,可发可不发、没有实质性内容的一律不发,严禁照抄照搬照转上级文件、以文件“落实”文件;讲求实效,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截止到10月底,新发布了1件规范性文件;10月底,完成了两年一次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重新公布了7件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杭州市文化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实施方案(试行)》《杭州市文化市场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两件有关信用联合惩戒的规范性文件,对照《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了分析、甄别,废止了《杭州市文化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实施方案(试行)》,《杭州市文化市场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将进行修订。

  今年有4件重大行政决处罚案件,均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出具书面审查意见。同时,做好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今年《关于印发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学法用法工作制度的通知》提交市委办备案。严格行政合同审查和清理,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10月底对外签订的116件合同均经过合法性审查,没有大的原则性问题。经清理,63件合同已履行完毕,至10月底,没有出现合同纠纷,没有签订重大行政合同。

  四、监管市场,权力制约。

  主动将事中事后监管从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延伸到对公权力的制约,对象从市场主体扩展到行政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突出“双随机”抽查手段和行政监督。

  按照“双随机”抽查监管要求,2017年12月至2018年10月,分8次开展文化市场监管事项双随机抽查,其中双随机交叉执法检查2次,对县(市)双随机暗访1次,日常巡查双随机5次。总体情况良好,由于受到整体拆迁影响,存在市场主体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不符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停止营业的经营户未依法办理手续问题较多。

  行政监督重点强化对内部行政权力制约。继权力清单制度推行后,今年的内部权力制约重点在于强调“最多跑一次”改革向纵深发展,从源头上清除权力寻租空间。以人民为中心,从为民、利民、便民着手,响应杭州全力打造移动办事之城,按照事项清单、流程再造、办事指南标准化、动态调整规范化的要求,及时对办事指南进行了更新、实施和动态调整,确保线上线下和实际操作同步一致,让群众和市场主体24小时可在“杭州办事”手机APP和综合自助办事服务机办事。9-10月接受了以“双随机”为重点的审计,没有发现原则性问题。

  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基础上,执法后期监督体现在执法公示、案件复查、案卷评查上。官网设置专栏进行执法公示,案件评查分类进行。5月,执法总队对各单位推荐的2017年7月以来结案的一般程序28个案件进行了评查。案件的类型涉及网络文化、网络出版等已结案的十类案卷,通过执法人员互评、承办人员解释和专家点评的方式进行,通过三方“会诊”和初步梳理,对我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案件主要类型的案件进行全面审核,共找出不规范性问题60个,针对问题进行整改,以促进日后提高办案质量。今年市局组织案卷评查从2018年4月开始到8月底结束,周期为2017年4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已结案的案卷。6月底前各单位完成自查,并推荐出案件参加市级评查;7月份市级集中进行评查,本次还邀请外聘法律顾问参加了评查。然后各办案单位根据集中评查反馈情况在7月底前提出整改意见,8月份根据办案单位提出的整改反馈和复查结果,形成评查通报,纳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考核并通报所在县级政府(管委会)。集中评查共评查了行政许可案卷52件,行政处罚案卷47件,没有单独的行政强制案件。行政许可案卷方面提出91条意见,行政处罚方面提出了125条意见,没有不合格案卷。

  截至11月20日,市本级没有发生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和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作为复议机关受理了一件复议案件,通过协调说理,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复议机关同意撤回申请,案件终结。

  五、公共文化,规范保障。

  建立健全坚持先进文化方向、保障基本文化权益的文化法律制度,围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等的实施,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要求,加快推进我市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不断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地方标准。在市与各区、县(市)出台有关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乡镇综合文化站服务规范地方性标准规范》等16个。同时,我局将各地出台的地方标准规范已编成册,并在全市推广应用,既完善了公共文化服务1+X标准化体系,也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了强有力保障。同时对照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49条和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60条相关内容,督促区、县(市)边自查边推进建设。

  积极推进“三项试点”提质扩面工作,妥善推进公共文化资源配置、公益事业建设。一是健全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体系。积极探索“标准化+公共文化”的实施策略,并通过标准化的规范、实施和推广,全面推进我市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提升公共文化服务城乡一体化水平。二是努力提升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管用水平。科学布局公共文化设施网络,进一步规范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和用途,积极整合和不断丰富基层公共文化资源,鼓励第三方参与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管理和运行,切实提高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社会效能。三是在全面推进我市县级以上图书馆、文化馆等文化事业单位基本完成理事会组建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和努力形成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

  六、法律顾问,保驾护航。

  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促进法治建设。2018年,续签两家律所,聘请4位专职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随时为我局各项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促进依法办事水平提高。

  持续参与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修改:今年年初,我局出台《法治政府任务措施分工方案》《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常态化评估方案(试行)》《学法用法工作制度》等制定性文件前,法律顾问皆对文件草案提出了专业法律意见;依据新实施的《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我局计划清理《文化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实施方案(试行)》《文化市场信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试行)》,4名法律顾问从法律人的角度提了30多条法律意见,供决策参考。10月19日,组织7名特邀执法监督员和文化市场义务监督员,监督文化市场执法活动。每到一个点,执法监督员既关注执法人员执法的规范性,又关注市场秩序的规范性。执法监督员对执法人员的执法流程、执法技巧等程序和执法重点表示满意。执法过程中特邀执法监督员与文化市场执法人员、市场主体经营人员进行互动交流,同时提出了一些意见建议。11月19-20日再一次组织了特邀执法监督员进行执法监督。

  为妥善处置信访案件、涉法涉讼案件提供法律服务,我局下属单位与其职工房产纠纷一案,重复信访,造成一定范围内的负面影响,法律顾问参与此案后,积极与法院沟通,促使该案得到妥善处置。同时以此为契机,要求直属单位完善外聘法律顾问工作。

  参与行政复议等法律事务:今年我局受理某一涉外企业申请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法律顾问从申请主体资格认定、委托代理权限、信息公开范畴等方面提出详尽意见,为我局办好案、化解矛盾提供了专业参考。

  七、法治成果,常态评估。

  今年,四步骤铺开法治政府建设常态化评估,以百分制形式,细化40个分项,对全市文广新系统单位的组织领导、履行职能、制度建设和执行、行政决策、执法规范、政务公开、矛盾化解与行政争议解决等工作实行常态化评估。

  评估步骤以日常为主、集中为辅:1.自查自评阶段,每年分上、下半年各单位开展自查自评,产生的工作报告作为核查本单位法治建设工作的纲领性依据;2.核实情况阶段,根据日常工作中层级监督(如复议、投诉)等信息和工作小结,对履行市场监管和公共文化服务职能的情况进行专门核查并出结果意见;3.专项评估阶段,着重对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文化市场主体监管、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等内容做特别评估;4.网络调查阶段,有针对性地开展社会调查,实施除专项评估外的评估工作。

  四步骤后,在年底产生的评估结果,将通报各单位所在地党委政府(管委会)作为当地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考核的参考依据,并作为全系统评优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