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91165/2023-00088 | 文件编号 | 杭文广旅游非遗〔2023〕3号 |
发布机构 | 杭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公开日期 | 2023-05-3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杭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推荐申报市级传统工艺工作站、非遗工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30 09:22 信息来源:杭州市文广旅游局 点击量:
各区、县(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社发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省级传统工艺工作站、非遗工坊创建工作的通知》和《杭州市委办公厅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设高水平“非遗强市”打造新时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城市范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市级传统工艺工作站、非遗工坊推荐申报工作,推动我市传统工艺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助推共同富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市级传统工艺工作站申报条件
鼓励和支持各地与市内外优秀文创企业、互联网销售企业、具备较强创意设计能力的院校及其他相关机构联合建设传统工艺工作站。申报条件如下:
1、基础条件:传统工艺特色明显,有2项以上传统工艺项目入选市级以上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有2-4家共建单位,其中至少有1家文创企业、互联网销售企业以及具备创意设计能力的院校以及相关机构联合开展创建工作;有开展工作的必备场地和办公条件;有参与研究、研发和研培工作所需的人员;有参与建设的非遗传承人群;下设非遗工坊或有密切联系互动的非遗工坊、非遗企业。
2、业务活动:积极开展研究、研发、研培等活动,促进项目原材料研究和工艺改良,非遗产品、非遗文创产品的研发和生产实践,传承人群的交流和培训,促进项目融入现代生活,取得较好成效。
3、在地收益:在文化标识打造、乡村振兴、共同富裕、产业(集群)发展、乡村带头人培养以及以非遗解决社会问题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取得较好成效。
4、保障措施:所在地政府积极为传统工艺工作站建设提供资金、税收、场租、融资、人才培养等政策支持。
5、经验外溢:相关经验做法被相关部门认可或被市级及以上新闻媒体报道。
(二)市级非遗工坊申报条件
鼓励和支持相关企业、村落社区、合作社和社会力量依托本地区非遗代表性项目,在乡村或社区设立促进非遗保护传承、带动当地人群就地就近就业的非遗工坊。申报条件如下:
1、工坊基础:明确牵头的建设主体;依托至少1项非遗代表性项目开展生产实践;有至少1位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长期参与工坊建设和生产实践指导;有用于技能培训和实训的场所和能够开展项目生产的场地、水电暖、工具设备等条件。
2、项目传承发展:开展集中培训或实操实训、订单式培训、上门培训、远程培训等形式的传统技艺培训,或举办项目相关的技能竞赛,推进代表性传承人收徒授徒,推进工匠、乡村致富带头人等人才培养;保护和发展项目基本实践方式,探索创建传统工艺手作高端品牌,积极参与传统工艺高质量传承发展实践并取得一定成效。
3、赋能产业发展:有一定的产品品类、有一定的生产量,有稳定的线下或线上销售平台或渠道,有一定的销售额。
4、助力共富:吸纳带动相关群体就业数量较多,促进在地收益成效较好,促进当地精神文化生活较明显。
5、经验外溢:相关经验做法被相关部门认可或被市级及以上新闻媒体报道,所在地政府措施有力,多部门联动顺畅,能为非遗工坊创建及后续行动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二、申报数量
根据申报情况,拟命名5个左右的市级传统工艺工作站,30个左右的市级非遗工坊(入选上级传统工艺工作站、非遗工坊名录的工作站、工坊整体列入市级传统工艺工作站、非遗工坊名录,不占设定名额)。
三、申报推荐材料
1、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Word版一份)。《杭州市市级传统工艺工作站申报表》(附件1)由当地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填写,《杭州市市级非遗工坊申报表》(附件2)由相关企业或行业协会、村落社区、合作社等填写,并提供佐证材料。
2、推荐汇总表(纸质版一份,电子Word版一份)。由申报地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推荐填报(附件3、4)。
申报表、推荐汇总表可在杭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网站(wgly.hangzhou.gov.cn)“公告通知”栏下载。
四、申报程序
1、提交申报。各地传统工艺工作站、非遗工坊建设主体对照申报条件自主向当地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提出申报。
2、区县推荐。各区、县(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对照申报条件对属地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遴选,提出推荐名单。原则上各地推荐传统工艺工作站数量不超过1家,推荐非遗工坊数量不超过5家。
3、专家评审。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组织专家集中评估后提出推荐名单。
4、网站公示。推荐名单在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审定发布。根据区县推荐、专家论证、网站公示情况,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审定发布市级传统工艺工作站、市级非遗工坊名单。
五、工作要求
1、请各区、县(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精心组织、严格审核,认真细致做好申报推荐工作。
2、请各区、县(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于6月15日(星期四)前统一将属地申报材料报送至市局非遗处。
联系人:宋健,联系电话:85257940;电子材料发送地址:浙政钉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宋健;文本材料邮寄地址: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A座807室,邮编:310026。
附件:
1、杭州市市级传统工艺工作站申报表
2、杭州市市级非遗工坊申报表
3、杭州市市级传统工艺工作站推荐汇总表
4、杭州市市级非遗工坊推荐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