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1-01-25 11:17:33 浏览次数: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行编制。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和其它需要报告的情况六部分组成。本报告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杭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落实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拓展公开领域、切实增强公开实效。

(一)加大重点领域主动公开力度

积极做好疫情防控、 智慧文旅、文化惠民、产业融合、执法监管、重大建设项目、建议提案办理结果等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相关政策、措施等信息的及时、全面、精准公开。通过政务新媒体和门户网站每日发布“杭州市文化广电旅游系统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日报”,权威发布文化广电旅游行业疫情防控举措,及时公开相关信息,为群众和社会解释疑惑。

(二)积极稳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2020年度我局依申请公开受理情况与往年持平。受理并按时办结依申请公开13件。在办理过程中严格落实规范受理、办理、反馈、监督机制,严格按照规定时限予以答复。及时响应公众需求,以群众的视角精准把握群众的诉求。

(三)严格执行政府信息管理,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的原则,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内容审查和保密审查,确保政府信息依法、及时、准确、合理公开。依法界定涉密信息范围,切实防止出现泄密问题。

(四)加强平台建设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要求,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在统一名称、统一格式的基础上,优化建设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确保信息查阅更便捷、查阅内容更全面。

(五)落实监督保障

加强检查考核和奖惩,采取日常督查和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的落实情况。2020年,网上共发布政府信息723条,通过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75条,通过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293条。召开新闻发布会3次,均有主要负责同志参加。2020年我局行政审批事项新增22个,共计41个,事项办理12459件;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减少32个,共计41个,事项办理565件;行政处罚事项较上年新增134个,共计198个,处理决定66件;行政强制事项数较上年无变化,处理决定11件;政府集中采购 72件,采购金额306.8万元。我局无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行政强制事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

22

1245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73

32

56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4

134

66

行政强制

1

0

1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2

306800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件,按时办结13件。13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为个人申请。其中,予以公开10件,部分公开2件,不属于本机关公开信息的1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0

0

0

0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0

0

0

0

0

0

1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3

0

0

0

0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度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未产生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持续加强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但对照政务公开的新要求,人民群众的期盼,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公开力度还有待提高,服务质量有待提升,政策解读形式需要更加多样化,专题专栏建设力度有待加强。具体如下:

1.重新梳理和组建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员队伍,做到上下联动,及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要求传达到每一位工作人员,重点传达到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员队伍。

2.政府信息公开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于2019年修订后,有了很多新情况、新要求,需要进一步深入理解,吃透吃准《条例》要求,保障工作有力开展。从文字的正确使用到表述的规范,从链接的有效到更新的频次等等都需要持续不断做好检查,并做到整改即时到位。

3.进一步理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力度。将“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贯彻到日常工作的角角落落。

六、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统计数据表.xlsx

杭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5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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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行编制。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和其它需要报告的情况六部分组成。本报告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杭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落实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拓展公开领域、切实增强公开实效。

(一)加大重点领域主动公开力度

积极做好疫情防控、 智慧文旅、文化惠民、产业融合、执法监管、重大建设项目、建议提案办理结果等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相关政策、措施等信息的及时、全面、精准公开。通过政务新媒体和门户网站每日发布“杭州市文化广电旅游系统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日报”,权威发布文化广电旅游行业疫情防控举措,及时公开相关信息,为群众和社会解释疑惑。

(二)积极稳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2020年度我局依申请公开受理情况与往年持平。受理并按时办结依申请公开13件。在办理过程中严格落实规范受理、办理、反馈、监督机制,严格按照规定时限予以答复。及时响应公众需求,以群众的视角精准把握群众的诉求。

(三)严格执行政府信息管理,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的原则,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内容审查和保密审查,确保政府信息依法、及时、准确、合理公开。依法界定涉密信息范围,切实防止出现泄密问题。

(四)加强平台建设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要求,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在统一名称、统一格式的基础上,优化建设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确保信息查阅更便捷、查阅内容更全面。

(五)落实监督保障

加强检查考核和奖惩,采取日常督查和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的落实情况。2020年,网上共发布政府信息723条,通过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75条,通过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293条。召开新闻发布会3次,均有主要负责同志参加。2020年我局行政审批事项新增22个,共计41个,事项办理12459件;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减少32个,共计41个,事项办理565件;行政处罚事项较上年新增134个,共计198个,处理决定66件;行政强制事项数较上年无变化,处理决定11件;政府集中采购 72件,采购金额306.8万元。我局无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行政强制事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

22

1245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73

32

56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4

134

66

行政强制

1

0

1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2

306800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件,按时办结13件。13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为个人申请。其中,予以公开10件,部分公开2件,不属于本机关公开信息的1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0

0

0

0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0

0

0

0

0

0

1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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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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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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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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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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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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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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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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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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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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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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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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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度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未产生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持续加强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但对照政务公开的新要求,人民群众的期盼,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公开力度还有待提高,服务质量有待提升,政策解读形式需要更加多样化,专题专栏建设力度有待加强。具体如下:

1.重新梳理和组建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员队伍,做到上下联动,及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要求传达到每一位工作人员,重点传达到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员队伍。

2.政府信息公开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于2019年修订后,有了很多新情况、新要求,需要进一步深入理解,吃透吃准《条例》要求,保障工作有力开展。从文字的正确使用到表述的规范,从链接的有效到更新的频次等等都需要持续不断做好检查,并做到整改即时到位。

3.进一步理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力度。将“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贯彻到日常工作的角角落落。

六、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统计数据表.xlsx